
為基層減負要明確權責,不能什么事都壓給基層,基層該承擔哪些工作,要把職責事項搞清楚。
——習近平總書記在重慶考察時強調(diào)(2024年4月22日)
基層減負,從哪兒著手?
2024年4月22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重慶考察時點明了如何減負的方法論:“為基層減負要明確權責,不能什么事都壓給基層,基層該承擔哪些工作,要把職責事項搞清楚。”
習近平從農(nóng)村大隊黨支部書記干起,對基層工作有著深切體會。在浙江任職期間,一次基層干部座談會上,他談到基層工作和基層干部面臨的困難,第一個就是“權責不一”,指出“基層權力小而責任重”。
現(xiàn)實中,基層往往面臨“責任大、權力小、資源缺”的困境。有的上級部門以“屬地管理”為由,簡單將主管事項向下轉(zhuǎn)移;有的把任務往基層一推,坐等“收材料”“聽匯報”;有的看似層層壓實責任,實則層層轉(zhuǎn)嫁責任……結(jié)果,“基層成了筐,啥都往里裝”。
這些情況背后,是基層職責邊界不清、權責不一致、責能不匹配等問題。
2024年7月30日,習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,審議《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(guī)定》,其中專門有一個部分就是“規(guī)范明晰基層權責”。
規(guī)范明晰基層權責,需要搞清楚基層“該干什么活、能辦什么事、應擔什么責”,通過合理的任務清單,有效減輕基層負擔。
2024年11月,習近平到湖北考察。在咸寧市嘉魚縣潘家灣鎮(zhèn)四邑村黨群服務中心,墻上張貼的《服務群眾事項清單》吸引了他的目光。據(jù)介紹,村級服務事項已由64項精簡為24項,村級證明事項從40項減少至7項,需要做什么、不需要做什么,清單上一目了然。
基層是黨的執(zhí)政之基、力量之源。習近平指出,要“保證基層事情基層辦、基層權力給基層、基層事情有人辦”。
文/致丘
編輯/鐘祺
配音/靜玄
音頻剪輯/安先
封面設計/子棋
資料來源/人民日報、新華社等
來源:學習小組微信公眾號
責編:張青津、盧思宇